福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年,福州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着力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必修课程。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相关活动200多场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郭宁宁主持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州建设;召开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研究完善全面依法治市的体制机制具体举措;召开1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举措和重要事项,审议地方性法规,全面加强法治实施。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贤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府院联席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5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述法889人。
(三)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高效规范运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专项督察。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福州市创新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四机制”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全面规范履行政府职能
(一)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创新推行“1+N”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34组“一件事”服务场景,材料精简率达68.1%,时限压减率达63.9%。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市、县、乡、村3156项政务服务事项引领标准。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绑定率达100%。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四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信用风险分类评价结果在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五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建设,“无证明”办事服务750万次。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完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二是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制定《福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2024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三是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在全省率先出台《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指引(暂行)》。会同审查市重大政策措施48件,提出会审修改意见16件。发出提醒敦促函8份,约谈单位2家。四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类案件47起。
(三)数字法治政府加快建设
一是着力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全市各级执法部门通过平台办理案件20.95万起,位居全省前列。2024年8月,省委书记周祖翼在福州市调研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情况,充分肯定福州市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成效。二是推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61家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均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子网站。三是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全市政务新媒体共383个。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
实行立法全流程管理,建立立法项目专人专班推进工作制度、法规规章“一部一档”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修改)》等5部地方性法规议案。出台《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福州市会展管理办法》等4部市政府规章。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设
制定《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暂行办法》,助力提升政策性文件管理规范化水平。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章4部,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3件。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40件。持续推进涉及民营经济、市场公平竞争以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政策文件118件。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市级执法队伍由13支精简为6支,保留交通、生态、文化、农业、市场、海渔执法队伍。深化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赋权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办理执法案件4.46万起。开展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对执法量少或者基层缺乏承接能力的执法事项予以调整上收,县(区)平均调整上收52项执法事项。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全市各级执法部门梳理、整改问题45项。持续推进教育培训行业治理,及时处置456个问题。开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专项整治,有效推进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整改清零。强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案件258起,处罚金额1220.24万元。推进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发现问题线索60个,责令整改78件。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318人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实施行政处罚372起。城管部门立案查处32484起,处罚金额1602.29万元。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福州市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建设“多元化人才智库+标准化业务流程+常态化工作保障”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协作管理体系,保障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为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基层治理纵深开展积极探索福州模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检查次数2317次。启动片区联合执法改革,开展联合执法330次。召开福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会商机制第一次会议。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着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一是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4年确定“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项目。二是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市聘请政府法律顾问1132名。三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市公职律师人数达893名。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0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36条,发布政策解读216篇,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在线访谈33期。二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持续加强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债务融资、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诚信建设。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政务失信举报投诉,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渠道。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平台已接入各级信用单位共808家,归集数据总量47.89亿条。
(三)提升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合力
一是规范落实审计监督制度。全市实施审计(调查)项目277个,促进建章立制和完善措施311项。二是严格执行统计督察职责。检查统计调查对象776家(次),立案15起。三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依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金额33294.01万元。
六、聚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案件50976件,排查矛盾纠纷37771次,预防纠纷28953件。二是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案件3439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一审数量。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全市行政应诉案件333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54%。行政诉讼案件量呈现逐年整体下降态势。四是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7.1%,信访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99.9%。
(二)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逐步完善
市级修编完成1个总体预案、43个专项预案、34个部门预案;县级修编完成12个总体预案、184个专项预案、209个部门预案。参加全省第一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获评团体第二名。出台《福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推动全市“一镇一站(应急救援站)”“一村一点(应急救援点)”建设,建成118个应急救援站、1611个应急救援点。编印52个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整治重大隐患1413项。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
一是加强涉台公共法律服务。推动“福州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两岸法务服务交流中心”台商台企服务联络点落地。二是优化公证服务。可供政务服务部门查询公证书电子证照由原先的8项扩展至50项,实现公证事项电子证照转换率由16%至100%的大幅提升。三是打造新时代福州“148”品牌。选树培育的“榕e证”数字赋能跑出福州公证减证便民“加速度”等4个项目入围全省第二批“优秀148品牌”评审项目。四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设立“福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
(四)普法宣传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
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1.8万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0万余份,制作展板标语1万余条。深入推行“五个一”工作法,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做典型经验发言。着力打造闽都法治文化阵地品牌,重点推进普法示范点建设。全市成立1203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1.9万多名志愿者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上注册,位居全省第一。探索打造“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社工站。7家单位和5位个人被司法部表扬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七、存在问题与不足
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执法能力相对薄弱,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二是涉企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违规和不当行政行为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有待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持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组织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定期开展督察,加强督察成果应用,提升督察工作质效。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新兴和特色领域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常态化文件清理机制。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三)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及时有效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辅助决策作用,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一趟不用跑”服务成效,打造“视频帮办”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着力推动“减证便民”。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高公平竞争治理能力。
(五)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和跟案指导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持续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在市域范围全面推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六)推动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规范听证、实地调查工作程序,拓宽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加强府院联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夯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