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闽仙九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15日作出准予福州闽仙九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闽仙九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5010118。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李健。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李健:370100260007,齐峰:110002043821。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台屿路198号华威商贸中心(二期)5#楼4层15商务办公。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