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和(福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我局于2025年04月17日受理了华和(福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和(福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主任会计师(或者首席合伙人)姓名:张秀梅。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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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梅 |
350100230003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11 |
3.4 |
是 |
是 |
施生振 |
350100220002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6 |
5.9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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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