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振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业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08月07日作出准予福州振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振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5010120。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李德振。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李德振:370600240016,杨敏华:610101350014。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林浦路东侧金源世纪城(三区)(闽江世纪城-52地块C区)C-SY12#楼1-2层08复式商业(商铺、商业辅助用房)。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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