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台江区昇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业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08月21日作出准予福州市台江区昇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市台江区昇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5010121。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许高觉。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许高觉:310000612305,王丽霞:220100230340。
六、注册资本:50万元。
七、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中央第五街2#楼21层32商务金融(含办公)。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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