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及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企业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按照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县(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认定标准开展“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以及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企业排查工作,现将认定的第二批“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以及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主动与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系,并按要求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和佐证资料,逾期视同无异议。
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福州市“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2.福州市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企业名单
3.相关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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