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征询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申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顺应汽车流通消费新形势新趋势,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福州市计划申报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现向有关单位、机构征询了解试点城市申报服务的预算价,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申报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2026年1月起
二、项目内容
(一)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商务部政策要求,对福州市汽车流通体系的现状进行摸底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并针对现状调研提出问题。在全面调查了解、全面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商务部和省厅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优势和市场特点,科学谋划汽车流通消费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指导性强、前瞻性远、实用性高和可操作性好的对策措施建议,形成实施方案。成果内容应确保数据不缺项、不错项,综合分析全面、透彻、到位,提出对策建议科学、准确、实用。
(二)试点城市申报配套服务工作
1.沟通协调商务部,明确申报要求,推动福州获评试点城市。
2.根据商务部提出的申报条件,及时修改完善申报方案,并提供相应的申报配套服务。
如报价单位预算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预算报价,报价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其预算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请有关单位、机构于2026年1月28日前将项目预算价格书面反馈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加盖单位、机构公章)。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号楼1302室
电话:0591-83291635。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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