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规范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队伍建设,根据电力执法辅助人员选用相关文件要求,经资格筛选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拟确定林建新、张回春、陆永等3名同志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9日前反映。
联系人: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
联系方式:0591-8330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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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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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建新 |
福清市电力执法办公室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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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回春 |
罗源县电力执法办公室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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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陆永 |
闽清县电力执法办公室 |
男 |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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