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库存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6-06-05 09:32 来源: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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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及有关代储代轮换企业:

为加强对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库存和经营情况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直部门“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第三批)》(榕司〔2026〕71号),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监管职责,以“综合查一次”的方式开展2026年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库存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8日—6月10日(若有特殊情况往后顺延)。

二、检查对象

市级应急成品粮油承代储企业:1.福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3.福州市榕香粮油购销有限公司,4.福州航辉米业有限公司,5.福建闽兴米业有限公司,6.福州盛发米业有限公司,7.福州榕粮米业有限公司,8.中汇米业(闽侯)有限公司,9.福州闽健米业有限公司,10.中粮面业(福州)有限公司,11.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12.福州市榕粮油脂有限公司,13.福建省吉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

三、检查人员

市粮储局:陈晓娟,执法证号13010049001

市粮储局:李剑锋,执法证号13010049029

市市场监管局:朱向民,执法证号13010030173

四、检查方式及内容

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福建省粮食购销监管平台”信息化监管方式开展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检查应急成品粮油规模到位情况、储备管理情况、质量制度落实等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或价格违法等行为。

五、其他事项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规范使用“闽执法”APP,开展亮证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并告知被检查企业,严格督促问题整改。

联系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李剑锋,1855882600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朱向民,13705931532。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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