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根据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我委草拟的《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邮箱:air83367063@163.com。
2.寄发信函: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415福州市发改委交通发展处,邮编350007。信函封面请注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信函内容请附建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传真:0591-83346094
附件: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