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俊海云筑(一区)、旭辉云出公馆、天汇公馆(城市之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轮候库的公告

日期:2026-09-21 11:11 来源: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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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有序推进房源分配,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对俊海云筑(一区)、旭辉云出公馆、天汇公馆(城市之光)保障性租赁住房开放申请及同步建立轮候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申请范围

  本次开放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户型分布如下:

  (一)俊海云筑(一区)

  地址:仓山区城门镇樟平路8号大东海·江山府

  户型:三人型(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

  配套设施设备:热水器。

  (二)旭辉云出公馆

  地址:仓山区建新镇洪湾路555号旭辉江山云出

  户型:一人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人型(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三人型(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

  配套设施设备: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

  (三)天汇公馆(城市之光)

  地址:仓山区石仓路8号天汇公馆(城市之光)

  户型:一人户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人户型(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三人户型(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

  配套设施设备: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申请人需未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未享受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未租赁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公司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房源市场评估租金的90%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俊海云筑(一区)保租房市场评估租金为19.5元/平方米·月,实际租金为17.5元/平方米·月。

  旭辉云出公馆保租房市场评估租金为29.5元/平方米·月,实际租金为26.5元/平方米·月。

  天汇公馆(城市之光)保租房市场评估租金为25元/平方米·月,实际租金为22.5元/平方米·月。

  上述租金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宽带网络等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看房安排

  意向申请人于10月8日至10月10日(9:30-11:00,15:00-17:00)至小区现场看房:

  1.俊海云筑(一区)

  样板房:A10#1706单元(三人型);

  2.旭辉云出公馆

  样板房:G5#208单元(三人型);

  3.天汇公馆(城市之光)

  样板房:3号楼707单元(三人型)。

  五、申请方式与流程

  (一)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的意向申请人,可通过国有房产保障性住房报名系统专区(网址:https://salp.com.cn/)进入“保租房”申请界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请;也可携带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往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4层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理线下申请。

  线上提交申请的,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顺序号;线下提交申请的,由工作人员现场按系统排号发放申请顺序号。申请顺序号用于公证摇号,依摇号结果自动生成选房顺序号,意向申请人凭选房顺序号等待轮候。线上申请人可在原申请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及轮候顺序号;线下申请人可拨打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电话查询。

  原则上每年集中开放一次房源申请,若有剩余空置房源将另行安排。轮候资格有效期一年,到期后重新组织申请。

  (二)申请规则

  1.本次申请按照诚信填报、便捷高效的原则,申请人须提供完整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任何不实信息将导致申请资格被取消。

  2.意向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只可申请一套保租房房源,不得同时重复申请多个小区,重复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换房机制,房源一经选定后无法更改;此前已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处于轮候的,若想申请本公告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提交放弃轮候《承诺书》后,方可重新申请。

  3.主申请人按照实际人数选择对应户型,不得下靠,户型选定后不可更改(即一人户型对应1名主申请人;二人户型对应1名主申请人1名共同申请人;三人户型对应1名主申请人2名共同申请人)。上述户型若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已婚状态,需提供配偶信息。

  4.初审: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在原申请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

  复审:轮候超过三个月,在实际选房前10个工作日内,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对申请资格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与选房。

  (三)申请时间与公示

  1.线上申请

  线上申请时间为10月12日9:00起至10月18日18:00止。申请步骤详见《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申请流程》,系统维护时间为每日22:00-24:00。

  2.线下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为10月15日起至10月16日(9:30-11:00,15:00-17:00),地址: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4层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3.申请名单公示

  申请名单(包含线上和线下)将于10月19日前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4.审核结果公示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11月2日前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选房顺序号确定

  (一)公证摇号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委托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抽取轮候结果顺序号。拟定于11月6日上午进行抽取,届时将邀请对应房源户型的两个家庭代表共同全程参与。闽江公证处按照审核通过的意向申请人,依据不同户型分别进行随机抽取顺序号,所产生的结果即为本次轮候选房顺序号。

  邀请规则: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依序致电审核通过的意向申请人,自愿参加现场全程监督。

  (二)选房顺序号公示

  选房顺序号将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轮候管理规则

  (一)轮候库建立

  根据公证结果,意向申请人按照轮候选房顺序号依次纳入“保租房轮候库”。本次申请为递补申请,小区出现空置房源时,按轮候选房顺序号开展递补选房。

  (二)轮候状态

  1.意向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查看轮候情况,线下申请可拨打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电话查询轮候情况。

  2.在轮候期间,意向申请人申请情况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变更材料。

  3.如有房源空置,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轮候选房顺序号通知意向申请人进行选房。

  4.意向申请人若需放弃申请或重新申请其他小区,可在系统中选择“放弃本轮资格”;也可线下渠道提交放弃申请。

  八、选房、签约与入住流程

  (一)选房通知与规则

  1.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以短信及电话形式通知选房人前往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4层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依次选定房源,自短信及电话通知三日内未到场参与选房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仅有一次选房机会,房源选定后不得更换。

  2.选房通知以申请材料中预留电话为准,如有更换电话号码请及时书面告知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若因个人原因(如手机关机、停机等)造成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视为放弃此次选房。

  (二)合同签订及交房入住

  1.由主申请人在选房现场签订《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交一个月租金(市场评估租金的90%×房屋建筑面积)及一个月押金。建议主申请人另行携带一张本人名下的储蓄卡用于现场划扣,具体预存金额约4000元。后续租金实行自动扣款,可选用兴业银行信用卡或福州农商银行信用卡。

  2.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信息数据采集后方可入住。

  九、注意事项

  1.俊海云筑(一区)后续若有新增房源,统一从本轮保租房轮候库中按顺序进行轮候选房。

  2.如遇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运载错误、技术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申请流程或签订合同无法如期举行的,我们将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及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公告,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2285039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申请流程

  2.保障性租赁住房空置情况表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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