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对象
根据全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等情况,经研究,确定2026年度福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如下: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即时配送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数多、事故率高的企业;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务派遣(外包)等人群。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要求
工伤预防项目应当契合2026年度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之外但确有必要实施的个别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时应重点说明其必要性,确保项目设置合理、实施方案可行、项目费用合适。
(二)申报主体
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宣传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社会、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申报2026年工伤预防项目。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年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等条件。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鼓励我市大中型企业带动与其上下游产业链相配套的中小微企业申报实施工伤预防项目。
(三)申报资料
申报工伤预防项目需提供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附件3)及其它与项目申报和实施有关的资料。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4月23日前将材料送至或者邮递至福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电子档发送至联系邮箱:fzrsjgsc@126.com。联系人:陈盈;联系电话:0591-87305757;联系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市人社局6楼610室。经初审,资料不符合要求或项目明显不合理的,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或修改。申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资料、或修改后项目仍明显不合理的,将资料退回申报单位。
附件: 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模版)
3.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